3)第四百四十七章??无解_大唐农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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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发难时,李渊也是怒拍桌子,大喝一声,“王家,好一个王家,一个小小的王家,就敢如此无视我李姓一族,看来,这王家是不想好过了。”

  “叔公,你可别动气。这事到了这个地步,谅王家也不敢再造次了。下午,我回长安一趟,把这事跟阿娘说一声。”李冲元赶紧按抚。

  李渊看了看李冲元,点了点头,“嗯,是该说一声。不过,你下午回了长安后,顺便进一堂宫去。小金,你随着元儿一起回长安。”

  “这......”金内侍犹豫。

  李冲元无奈道:“叔公,这事你就安心吧,金内侍还是留在你身边为好。我听叔公的,我进一趟宫。”

  “李庄的护卫众人多,没人敢打我的主意,小金,随元儿回长安一起去见那逆子,我到要看看那逆子如何处置此事。”李渊依然坚持。

  好吧。

  李冲元也不再多话了。

  逆子都出来了,李冲元又不好再劝了,只得住了嘴。

  下午。

  李冲元坐上马车,带上了一些东西,离开了李庄。

  而此时的鄠县县衙。

  王大同拿着奏本,骑上了马匹,押着那王立一系人,出了鄠县。

  “主家,李县令这么做事,会不会把我们也拉下水?”一位王大同的随从,小声的问道,眼中多了些担忧。

  王大同看了看自己这个随从,会心一笑道:“无事,这事跟我们无关。况且,我把人往刑部一扔,然后进宫面圣,这事也就算是结束了。”

  王大同的这名随从。

  说来乃是他王大同的亲信,更是族人。

  对外说是随从,对内,却是堂弟。

  王大同怎么说也是一个县尉,带几个随从也是合乎规制的。

  不过。

  王大同的这个族人堂弟,吃的也是官家朝廷的饭,拿的也是朝廷供给的薪俸。

  虽不多,但养一家三口,到也是可以的。

  要是王大同还有随从的话,那可就得自己出钱养了。

  就好比李冲元这个县令一样。

  拿薪俸,他李冲元拿的乃是两份薪俸。

  一是鄠县的代县令之职,另外一个就是县伯的这个勋爵之位了。

  至于行八向八他们这些人,说是李冲元有随从护卫,可朝廷也只管十人的薪俸,再多的,可就得全部依靠李冲元他自己解决了。

  朝廷规制。

  县令可提三人,向朝廷索要一些微薄的薪俸。

  而鄠县又属于畿县,所以又增加了二人。

  再加上李冲元又是县伯,所以随从的薪俸又可增加五人。

  总计十人。

  当然。

  依着勋爵制度,到也不止这些人。

  主因是因为李冲元还未成年,只有到了成年,才会赏下更多的人来。

  到那时,估计也有好几十人的薪俸,由着朝廷发放。

  当然。

  这些薪俸绝不可能会高,而且接收之人,还是由着自己的主家来掌管。

  毕竟。

  赏下来的随从也好,护卫也罢,更或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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