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0810 日拱一卒,改制兴世_冠冕唐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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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板,并不能准确挑选出真正的人才,许多才能平庸者却靠着熬年资而窃居高位。

  但任何一种制度才讨论优劣性时,都必须要考虑到其操作性如何。在抛开才能、家世等各类因素后,年资长短就是一个最公开、最公平的标准。

  而且在朝廷监察、奖惩黜陟制度有所保障的情况下,年资长短对官员的行政能力就是一个直观的体现,真正才能猥下的人,早在监察、黜陟过程中就被筛出掉,也很难获得较长的年资。

  更何况朝廷每年补录选授官员,都是以数千计,要在短短两三月之间完成,无论是皇帝还是选司官员们,也都没有精力与时间去逐一过官审察,只能通过一些直观的标准去判断选人。年资并不是最灵活的,但却是最合理的。

  就像后世许多高校学子吐槽高数实在折磨人、且实用性不高,但这一门课程本也不是为了解决现实一般困境才开设,就是一个纯粹的智商游戏,以此形成一个直观标准判断优劣。

  通过铨选资格标准的调整,虽然能够在年资方面给外官们提供一定的保证,让他们宦游年资更有价值。

  但这种改革也不是没有弊病的,毕竟早年许多获罪的流人贬人就事偏远州县,因为远离政治中心,加上监察力度的不足,所以想混出一个较高的年资履历还是不难的。这一部分人若不加审辨,又会得到新政施行的便利,轻轻松松混到高位上来。

  特别是地方上一些佐员判官们,更是这种现象的重灾区所在。

  比如通泉县大街痞郭元振,地方上一待就是一二十年光景,只要能将县令主官安抚好、不上发其劣迹,就能舒舒服服的当个害群之马,哪怕朝廷派遣诸道御史采风观政,主要关注的重点还是州县正官,对这些判官佐员则就难以深入了解。

  当然郭元振是大器小用,一俟抓住机会便能青云直上、建功立业。但是更多的州县佐员判官,则就只是单纯的混。

  针对这种监察制度的不到位,李潼也跟诸宰相们讨论良久,决定暂时不宜正面触碰这个问题。比如将监察区细作划分,或者频繁派遣御史。

  这一类的举措虽然能直接收见成效,但却会造成地方官员群体性的恐慌,使得本就存在的吏治问题变得更加严重。治大国如烹小鲜,用力过猛必然会适得其反。

  当然已发现的问题也决不可视而不见、继续姑息,虽然不宜正面触碰,但却可以从侧面突围。在经过一番讨论后,朝廷决定在道与州之间再设立一个新的执行单位,暂且称之为路。全国州府划为三十四路,但并不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宜,而是只负责督学事宜。

  朝廷分遣三十四路督学使,以监督管理州县设置官学,选教学子。等到各路官学初见成效,便可以顺势将诸州府选举贡人的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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